我公司接受委托后,成立了项目组深入现场,对建设地点进行了现场勘察和资料收集,并询问了相关技术人员,参照《安全评价通则》《安全预评价导则》等标准的要求及企业提供的基础资料,编制完成《成都体育产业有限责任公司东华门遗址项目(一期)安全预评价报告》。
信息公开表:
成都体育产业有限责任公司东华门遗址项目(一期)
工贸
成都体育产业有限责任公司
其他
成都市青羊区人民中路一段11号
成都体育产业有限责任公司东华门遗址项目(一期)遗址外场、内场本体保护,体育中心改建。
评价机构及评价项目组
四川中科森科技有限公司
负责人
刘定相
蒋李陵
制负责人
杨家永
李少斌
编制人
李少斌、黄学臣
郭兵兵
评价师
李少斌、黄学臣、吴强、王培永
李少斌
2023.02
交时间
2023.03.05
安全预评价
李少斌
2023.02.23
无
成都体育产业有限责任公司东华门遗址项目(一期)的选址、周边关系、总平面布置、公用工程等方面总体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、法规和标准、规范的要求,建设单位在下一步设计、施工过程中,认真落实本安全预评价报告提出的安全对策措施和建议,保证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、同时施工、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,落实各项安全措施,加强安全管理,该项目能实现安全建设和运行。